怡海小学关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
家长朋友们:

从去年开始,共享单车风靡全国各大城市,越来越多的市民在出行的时候,选择租辆单车,既方便又环保。除了上班族以外,不少学生也成为了“骑行客”。

家长朋友,您可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72条明确规定示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。

 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,经常能看到小学生骑着共享单车,不仅骑得摇摇晃晃,还互相追逐嬉戏,很不安全。

  3月26日,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,在十字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,不幸被卷入车轮中,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。

  当天,南京也发生了一起意外,一名9岁男童偷骑了一辆共享单车,在逆行经过光华东街一个路口时,不慎将一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。  

  作为家长,我们必须引起重视,亲自引导!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。

有数据表明,我国每年有近1.6万名儿童在城市道路步行中遭遇道路交通伤害,占了所有伤害的四成以上。另有数据表明,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致死案件中,5-9岁的孩子比例最高。这是因为他们的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,不能准确估算出汽车的时速和距离。

小孩天生好动,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,所以,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,注意观察路况,防止发生意外。

相关数据显示,孩子步行、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。这是因为孩子的个头矮小,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,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“视而不见”,从而酿成悲剧。

春天来了,孩子外出玩耍的时间增多。对此,家长应让孩子明白,无论游戏多么有趣,都不可到上路玩耍。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道路,小区内的车行道也不容忽视。孩子可穿上鲜艳的衣服或在衣服、书包上挂上反光物件,让司机方便看到,及时减速避让。

让我们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,为孩子健康、快乐成长提供安全的成长空间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

2017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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